功能美学
在一次课堂的设计方案上,我为了使设计更有特色,表现一种思维,在处理上使用了“特有”的表现方式。并为此得意洋洋,觉得很有成就感。结果被导师狠狠的批了一顿。反省后才顿悟自己的错误。而在现实中的很多设计上也看到了类似的作为。
为了设计,为了追求特色,而不停追求各种造型,变成了一种纯粹的表现主义。一个造型被毫不疲惫的用于各种方案里,或稍加修饰就称之为特色,在方案设计上拖泥带水,变成了一种另类的折中主义。
从而忘了设计本身的存在意义和目的。弗兰克·赖特先生曾经下过一个定义:“一个设计只可能存在一个特定的环境,而不可能是放在这也可以,放在那也可以。”从中显示了他的设计美学,每个设计本身就具有其独特性,不同的环境,不同的功能要求就自然产生了设计中的特色,而不是为了追求特色而去设计。反之就势必在方案中产生多余的成分,多余的工艺,材料和造价,却可能最基本的问题都没有最解决,这就使设计的作品大打折扣。
德国设计能在现代社会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,其中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他们从实用出发,追求功能美学,设计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解决具体问题,美学不在形式,在于设计的本身。
------- 2011.4.28于城院